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我们普通公民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恰恰相反,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的衣食住行无不在法律规范的调整下有条不紊的运行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小学是培养青少年成长的摇篮,学校教育不仅仅要教会孩子们书本基础知识,还要教会孩子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法治教育就让孩子们从小有法的意识,知法懂法守法,才能真正做一个有理想有情操对社会有用的人。2018年11月12日下午,春阳班李思奇妈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巧,给孩子们分享了一堂精彩的普法宣传教育课。

什么是法律呢?法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平时在生活中都会用到哪些法律?哪些是跟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需要我们了解的法律知识?今天的家长进课堂刚一开始,思奇妈妈就用一连串深入浅出的比喻和案例告诉孩子们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的重要意义。原来法律就是国家制定的每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法律不是为了限制我们的自由,而是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的自由、安全和公平。但是思奇妈妈又跟大家说,自由不是大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每个人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别人的自由、安全和公平就可能因为被滥用而被侵犯。所以需要法律给我们画出界限,在这个法律规定的界限内,我们是自由安全的,超出了法律界限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乃至失去自由。孩子们热情高涨,一个个聚精会神专心听着思奇妈妈分享关于法律的各种知识。

接下来,思奇妈妈给孩子们介绍了我们的法律体系和一些国家重要的法律,比如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侵权法、环境保护法以及跟我们小学生密切的交通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孩子们对这些法律既熟悉又陌生,这些法律名称好多同学都耳熟能详,甚至有些同学都知道物权法和合同法,但是当问孩子们到底什么是物权法和合同法的时候,他们一个一个都瞪大了眼睛,露出求知若渴的眼神。

孩子们活跃的思维和广阔的知识面让课堂气氛异常活跃,当思奇妈妈刚给孩子们介绍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的时候,孩子们已经能列举出很多的犯罪罪名,当给孩子们介绍违法和犯罪所受到的处罚种类的时候,很多孩子们都能主动提到刑事责任年龄了,隐约意识到这个年纪可能不需要负刑事责任,随着介绍的深入,孩子意识到,虽然年满16周岁才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但是14周岁到16周岁对部分严重的犯罪仍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尤其重要的是,孩子们意识到不予刑事处罚并不代表没有任何责任和惩戒。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任,只是这个责任目前可能需要父母承担或者采取政府教育、收容教养等其他不同于成年人的形式。
接着到了民法阶段,思奇妈妈主要用大量的案例来深入浅出的介绍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孩子们目前哪些民事活动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哪些是需要父母确认或者追认的。在侵权法介绍中,告诉了孩子们在学校受到伤害、在外面被小动物咬伤了、或者在一些特殊的场合受到人身伤害的情形,可以有哪些救济措施,应该找谁去赔偿损失、责任如何分担。介绍物权法知识的时候,用一房多卖的案例告诉孩子们只有办理了哪些手续后才能被认为是房子真正的所有权人,否则哪怕有合同或者交钱了房子也能认定属于买房人;还介绍了如果不小心在二手市场买到被别人偷盗来的东西怎么办,什么情况下这个购买的东西是合法有效的,什么情况下是必须还给原物所有人的。在交通安全法的介绍中,孩子们的交通安全知识让老师和家长大吃一惊,但是孩子们不满足于此,总是探究更深入的问题,比如汽车撞死人了,到底是违反交通安全法还是故意杀人或者过失杀人呢?要不要判刑啊?因为都是孩子们熟悉的生活场景,又跟大家的权力义务密切相关,充分调动了孩子们思维的活跃度,孩子们不停的提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假设,思奇妈妈耐心的予以解答,课堂互动非常积极,气氛很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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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阶段,思奇妈妈简要给孩子们介绍了一些《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中跟孩子们密切相关的规定,让孩子们意识到我们都有哪些权利,哪些行为是侵犯我们未成年人权益而不允许的,以及未成年人的这些受教育权、隐私权和健康权等受到侵犯后应该如何救济。
短短一节课,很快就在孩子们各式各样意犹未尽的提问中结束了,通过这节普法教育课,孩子们更深刻的意识到应该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好好学习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做一个知法守法有理想对社会有价值的有为少年。这就要求我们从现在开始、从日常小事中严格要求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春阳班李思奇妈妈】